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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

   2020-01-03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5020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罐头和食用农产品4类食品5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4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氯霉素、克百威、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销售的乌鱼(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二、贵州合力购物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包谷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贵阳云岩海玉曦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农家蛋(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四、贵阳观山湖助算海鲜店销售的沙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五、遵义市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遵义隆禽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的乌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六、遵义市榕树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万福桥分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贵阳市、遵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2020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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