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113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19〕1949号),涉及我市南岸区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这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抽检的正扬大市场庞现明销售的“韭菜”(抽样单编号:GC19000000003434846),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庞现明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韭菜已全部售完。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庞现明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因当事人已不在注册地经营,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不上当事人,致使案件调查无法继续进行,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决定中止调查,待中止调查原因消除后,立即恢复案件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