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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查处一批哄抬口罩、大米价格违法案件

   2020-01-30 新华网4720
  新华社福州1月29日电 为加强防疫用品及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福建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近期从快从严查处了5起哄抬口罩、大米价格违法案件。
 
  1月23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对晋江市东南医药药店连锁紫帽分店涉嫌哄抬价格的行为开展调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0.85元/包的一次性口罩,大幅提价到20元/包,而平常该款口罩售价为3元/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月24日,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漳州市毅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古雷港经济区内湖街分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将进价为1.5元/包的一次性使用口罩,大幅提价到20元/包对外销售,而该款口罩正常售价为3元/包,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
 
  1月26日,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闽侯县鸿尾中闽亿佳超市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1月26日销售“50秋田小丁”大米,标价为135元/包,实际结算价格为260元/包,涉嫌构成价外加价违法行为。
 
  1月26日,漳州市诏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梅岭镇下河村何志彬卫生室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抬高价格出售一次性医疗口罩,从1.5元/个大幅提高至4元/个,且没有明码标价,涉嫌构成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1月27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对福建宜又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福清第一药店进行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锦华牌9012-B折叠式颗粒物防护口罩,进价为每个4.5元,售价为每个20元至30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和销售三无产品违法行为。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理合法行使自主定价权,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广大群众遇到或发现同类价格违法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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