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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眉府办函〔2010〕63号)

   2011-07-23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6010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10〕20号)要求和省政府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的工作部署,为全面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保障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监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需求。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促进食品安全标准逐步完善并有效实施,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基本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持续好转,提高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一)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具有合法资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0%签订承诺书,符合限定区域销售规定;食品摊点有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小饮食店符合卫生要求。

 

  (二)无农产品农药、兽药及畜产品、水产品违禁药物滥用现象,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控制。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和超市中的蔬菜、水果、茶叶、畜禽产品、水产品中药物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检出合格率为100%。

 

  (四)规范畜禽屠宰加工、销售行为。城乡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贸市场销售的猪肉检疫(验)合格率达到100%。

 

  (五)规范餐饮服务行政许可行为,严格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学校食堂实行责任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率达100%。

 

  (六)农村食品市场售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并呈逐年好转趋势。着力推进示范乡镇建设,各区县创建2个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在食品源头、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保持2个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七)规范保健食品宣传、销售,有效解决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的突出问题。

 

  (整顿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治理整顿。要将集中整顿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及时总结整顿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形成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市食安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发布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食安办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统筹和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食品安全事故。要集中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严肃查处监管部门失职、渎职行为。严格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制度,对行政机关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整顿工作目标和任务,对本辖区、本系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市政府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附件:   眉山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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