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历年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规章74件,废止规章2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04件,废止68件,失效9件。废止的2件规章已于2010年11月30日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2号公布。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和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食品伙伴网说明】附件1中食品相关规章筛选如下:
1.酒类广告管理办法(1995年11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9号公布 2005年9月2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1号修订)
2.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1996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2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3.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3号公布)
4.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