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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发布《公勺公筷使用规范》地方标准

   2020-03-12 中国质量报4700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正式发布《公勺公筷使用规范》地方标准,规范不同就餐场所公勺公筷的使用标准,推动文明就餐。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公勺公筷的使用标准。
 
  公勺公筷是就餐者不与嘴接触的分餐工具。该《规范》对公勺公筷的制作、配置、使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制作方面,公勺材质应符合GB 4806.1要求,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印(烫)“公勺”字样。公筷材质应符合GB 4806.1要求,颜色宜为红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筷,长度比自用筷长三四厘米,公筷粗端印(烫)“公筷”字样。
 
  泰州倡议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集体聚餐和家庭用餐应配置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公勺公筷。对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所有餐桌除为每位顾客摆放常规的餐具、酒具、茶具外,应另在餐桌上摆放公勺公筷。公勺公筷放在专用的勺(筷)架上,位于色酒杯横向水平线上,与自用勺筷垂直摆放,或摆放在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或盛器内摆放);对于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单位食堂(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及农村集体聚餐,根据就餐人数摆放公勺公筷,也可在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对于家庭日常用餐,按人数配备人手一份公勺公筷,摆放在用餐者左手位,或在每道菜(点)盛器右侧摆放一双公筷(或一把公勺);每2-3道冷菜配一份公勺公筷;根据食品特点,需使用刀(叉)的,应配置公用刀(叉)。公勺公筷使用后应放回原处;用公勺公筷取菜宜适量,不将菜返回盛器;用公勺公筷应夹取盛器中靠近自己的菜(点),不用公勺公筷随意翻菜;不得将公勺公筷插入菜或饭中;使用公勺舀汤应避免汤汁溢出;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应使用公勺公筷。
 
  该《规范》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餐厅醒目处张贴提倡公勺公筷使用内容的海报、标语等,有条件的在宣传屏或电视播放宣传片,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餐饮服务单位应对服务人员加强公勺公筷服务培训;用餐前,服务员(或宴会承办者)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勺公筷,并介绍公勺公筷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在就餐过程中随时提示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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