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地沟油整治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0〕75号),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开展“地沟油”整治和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作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针,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促进全市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强化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和使用食用油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环节无缝衔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自律意识;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生产“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严厉打击生产、提炼、销售、采购和使用“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有效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净化我市食用油市场;建立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杜绝“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以小餐饮、火锅店、旅游景区餐饮店、学校食堂、工地食堂为重点,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者签订供销协议、查证收集者身份及使用、处理情况。建立台帐,检查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和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等情况;查处餐饮单位使用“地沟油”和不明来源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负责加强对油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查明油源购进渠道,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及在生产中掺杂使假行为;负责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三)市工商局
负责废弃油脂回收、处置单位的登记注册,开展对食用油市场的监督检查,以集贸市场、批发单位、食杂店等单位为重点,加强监管,督促经营者建立食用油购销台帐,杜绝“地沟油”流入餐桌;对擅自从事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经营活动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四)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开展废弃食用油脂及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的单位实行服务许可管理,规范收运、处置行为,加强废弃食用油脂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以及收运队伍的管理,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市环境和保护局
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和处理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餐厨废弃污染物的行为;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协助质监部门做好依法取缔非法生产“地沟油”黑窝点工作。
(六)市农牧局
负责加强对规模养殖场所的登记造册和监督管理,禁止使用餐饮废弃物直接饲养牲畜,打击畜禽饲养场从餐厨废弃物中分离、转运、提炼废弃油脂的行为。
(七)市公安局
负责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涉嫌“地沟油”问题的相关犯罪行为。
(八)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负责把餐厨废弃物规范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情况纳入星级酒店的考核评定体系。
(九)市电视台
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餐饮行业废弃物非法处置和“地沟油”非法生产流通行为的明察暗访,为案件查处提供相应线索。
(十)市监察局
负责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查处“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相关部门、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自2010年9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9月20日—9月25日):制定方案、安排部署阶段
各部门根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按本方案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将目标、责任和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承担整治和监管责任。并将方案于9月25日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阶段(9月26日—10月15日) :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
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环境意识和环保意识。印发宣传手册、宣传资料,提高餐饮废弃物产生单位依法经营的意识和对餐欢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报告登记。质监部门制定食用油及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违法生产加工“地沟油”行为排查;工商部门制定工商注册登记废弃油脂回收、加工单位和各类食品经营者自查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类食用油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完成 “地沟油”经销点排查;卫生部门制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自查表,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来源调查,对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摸底;城管部门制定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回收单位自查表及回收处置计划,确定辖区内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处置单位,督促环卫部门和废弃油脂和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签订收集、运输、处置协议;环保部门制定相关单位自查表,完成所有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废弃油脂排放及污染情况调查摸底;农牧部门制定畜禽生产饲养场所自查表,开展调查摸底。
第三阶段(10月16日—11月20日) :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阶段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力量开展整治工作,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代表性的难点热点问题。重点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禽畜的场所以及非法制售窝点进行严厉查处,要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社会曝光。
第四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阶段
总结专项整治经验,进一步完善“地沟油”监管制度,并于11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撰写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建立废弃油脂、餐厨废弃物管理台账制度和统一收运,集中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制定我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监管长效机制,于11月30日前报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责任领导为成员的毕节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整治工作市长负责制和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查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会议听取、调度和督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 强化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加强协调沟通,及时互通信息,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针对整治重点环节,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辖区内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和排放、收运处置餐饮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杜绝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形成监督、管理、处罚合力。
(三)加强舆论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使用食用油,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核实举报线索,发现问题一查到底。要加强舆论引导,防止不实炒作。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同时,对违法使用“地沟油”的餐饮企业和非法制售窝点予以曝光,并纳入企业诚信记录。
(四) 畅通投诉渠道。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认真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餐饮服务单位在处理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并依法从严处理,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餐饮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 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督和管理制度,建立食用油生产加工、经营和使用单位供应链条的快速追查溯源机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切断“地沟油”的供应渠道。按照国家、省、地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努力消除“地沟油”兹生的源头。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大力倡导诚信守法经营。
毕节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 彬(行署专员助理、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龚 霏(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彦明(市政府办副主任)
蒋 志(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罗达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孔德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江晓燕(市监察局局长)
林 勇(市农牧局局长)
严 琪(市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周春林(市环境和保护局局长)
徐兴志(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局长)
马顺尧(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 义(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朱光伦(市电视台台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蒋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梁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组织协调集中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及时收集和报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