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8日,记者从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10条意见,指导全省党政机关食堂做好复餐工作,有序恢复正常服务。
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防控要求制定复餐后的食堂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突发情况处置机制,做好复餐前以及每日开餐前食堂卫生消毒管理,每日定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严禁带病上岗。要确保食品原料安全,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不明来源的食品原料。
党政机关食堂应分时错峰就餐,根据就餐环境和人员数量,科学安排,每餐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时间段。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前必须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要如实登记报备,并安排其在食堂外单独用餐、按规定就医。在食堂就餐人员除进餐时可摘下口罩外,其余时间必须佩戴口罩;取餐时,相互之间要保持适当距离;进餐时减少相互交谈,尽快就餐;进餐结束后快速将餐具送至收餐区,并离开食堂。
机关食堂应适当减少餐桌座椅数量,拉大餐桌座椅间距,就餐间隔应保持在1.5米左右,长条桌同排隔位、对面错位相坐,圆桌隔位就坐。用餐高峰期间,如出现排队等候现象,要做好秩序维护工作,设立排队等候区,人员间隔不少于1米。每次用餐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所有餐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