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按照海林市防指和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切实维护集中隔离点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利益出发,第一时间制定出台《海林市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供餐各环节风险研判,统筹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严把“七关”,有力保障了全市集中隔离点食品安全。
一把“主体责任关”。要求集中隔离点和供餐单位严格执行《黑龙江省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操作规范》,做到“六禁止”“六必须”“六到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备齐防控物资,切实承担履行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社会责任。
二把“卫生防疫关”。要求经营场所必须环境整洁、保持通风、定时消毒,设置废弃口罩手套回收箱、从业人员工作服消毒区、餐厨废弃物收集箱、工作人员专用通道并张贴标识,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加工场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设施。
三把“从业人员关”。要求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全程配戴口罩上岗且及时更换,每天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在岗员工,责令其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就诊。
四把“进货查验关”。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严禁代加工野生动物和圈养宰杀活禽,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所有原材料应保持新鲜、离地存放,加强食材保鲜、冷冻、冷藏环节的处理和使用。
五把“烹饪制作关”。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确保熟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70℃。同时要求供餐企业精心设计每日菜单,确保荤素搭配,营养配餐。
六把“食品留样关”。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配备专用留样冷藏设备,专人登记保管,防止交叉污染,每餐主、副食和菜品必须留样125克以上,留样48小时,留样餐盒、留样标签、设备标识和留样记录符合规定要求。
七把“安全送餐关”。 要求集中隔离点严格执行分餐制,禁止提供堂食就餐,禁止采购外卖餐品。一次性餐盒包材要达到餐饮行业食品级要求并公示检测报告,餐盒外要标示制作时间、制作人,盛放于密闭容器内,由专人分时分批“送餐到屋”“送餐到人”,有效避免交叉感染。
同时,海林市场监管局为集中隔离点食品监管工作配备执法专班、检查专车和专业防护用品,实行“日巡查,日报告”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16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提出合理化建议21条,查找问题隐患75个,全部做到立查立改,用市场监管人的实际行动为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护航。
(供稿:牡丹江市海林市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