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为确保广大师生在校用餐安全,日前,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校园(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八到位”》,从主体责任、场所保洁、人员管理、进货查验、操作规范、设施维护、分散就餐、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南昌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开办校园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校长(园长)是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有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认真履责。复工前对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洁消毒,保持通风换气。食堂每次加工制作前后、就餐区餐后要定期消毒,并填写消毒记录。餐厨垃圾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要求,做到日产日清。
此外,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校园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过程要做到“三分开、一消毒”,即生熟食品分开存放、荤素食品分开洗切、清洁区与污染区分开,严格餐用具消毒。复工前,对食堂供水、冷藏、冷冻、消毒等设施全面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食堂入口处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和相应的洗手液,供学生餐前餐后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