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从公安部了解到,以“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为主题的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4月20日拉开帷幕。为进一步深化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保持对此类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公安部4月22日对外公布公安机关打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制假售假犯罪十起典型案例。
2019年年初,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公安部加快推进深化公安机关机构改革,整合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职责,组建了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全面承担指导全国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职责。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成立后,迅速组织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行动,向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破获了一大批重大案件。截至去年年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食药环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9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万名,涉案价值352亿元。
记者从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获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针对制售假劣口罩等防护物资违法犯罪突出的情况,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打击,紧盯口罩、护目镜、防护服、防护手套、卫生消毒用品以及列入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解热镇痛类、抗病毒类药品等,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截至4月15日,已侦办制售假劣口罩、医用酒精等防护物资案件11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87名,捣毁窝点885个,查扣假劣口罩4800余万只及一批医用酒精、消毒液等物资,案值近3亿元。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工作,公安部日前还推出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食药环和知识产权领域犯罪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十项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工程建设领域制售伪劣产品犯罪及影视、网络培训领域侵权盗版犯罪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据了解,针对跨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不断增多的趋势,公安部主动加强与各国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务实开展线索通报、协查取证、司法协助等多层面合作,积极构建新型执法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公安部已与35个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执法机构建立起知识产权刑事执法合作渠道。应国际刑警组织邀请,中国公安机关连续参与打击互联网假药犯罪“盘古”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和非法物品贩运“链条”行动等19期国际联合执法行动,以实际战果赢得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
十起制假售假犯罪典型案例
一、辽宁省公安机关破获“2·02”制售假劣口罩案
2020年2月,辽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捣毁生产假劣口罩窝点1处,当场扣押成品、半成品口罩累计8万余只,造假设备10台,涉案总价值1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自设黑窝点,在疫情防控期间大肆生产假冒国内外知名品牌的医用口罩,销往全国10余个省区市。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快办案进度、确保办案质量,将疫情期间依法从快打击犯罪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有力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展示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护物资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战斗力。
二、黑龙江省公安机关破获“5·25”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9年12月,公安部指挥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捣毁假药生产、仓储、销售窝点12个,现场查获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各类假药成品1万余盒、半成品1万余板(瓶)、散装药粒290余万粒,大量包材、辅料以及各类制假设备34台,涉案金额3.2亿余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非法设立造假窝点生产假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假药销往全国。该案涉案假药以淀粉、苦味剂等为原料制成,没有任何有效成分,患者使用后将严重耽误治疗。该案的侦破,成功打掉了一个涉及多省市,覆盖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假药生产销售各个环节的犯罪全链条,消除了重大药品安全隐患。
三、天津市公安机关破获“8·02”生产销售假药案
2019年10月,天津等地公安机关分两批集中收网,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假药案,全链条查明肉毒素假药研发、生产、分销、零售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端掉假药生产、包装、储存窝点9处,查获肉毒素等美容针剂类假药5.2万余支、假药生产线3条以及发酵罐、冻干机等设备20余台,案值1亿余元。经查,犯罪嫌疑人杜某招募团队专门从事肉毒素生产技术研发,犯罪嫌疑人梁某等人建立生产车间和设备,大批量生产肉毒素冻干粉针剂,封装后将裸瓶销售给洪某等人贴标包装成多个品牌产品,利用互联网分销至全国。经鉴定,涉案的多批次肉毒素药品不含国家标准成分或成分不达标。该案的侦破,有力整治了美容药剂市场违法问题,消除了重大药品安全隐患。
四、上海公安机关破获“8·23”制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洋酒案
2019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假冒国际知名品牌洋酒案,抓获涉案人员50人,捣毁制售窝点18处,现场查扣假冒知名品牌洋酒4万余瓶及假冒标识、瓶盖等包材60余万件,缴获灌装机等制假设备20余套。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等人2018年以来在河南、山东、福建等地大肆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品牌洋酒,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该案是中国公安机关积极维护国际知名酒企知识产权、全链条打击制售假酒犯罪重大典型案件。该案的侦破,彰显了公安机关对中外企业知识产权平等保护理念,有力促进了良好营商环境,保障了食品安全。
五、山西临汾公安机关破获“1·09”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案
2020年1月,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捣毁制假窝点7处,现场查获19种假冒知名品牌调味品成品及半成品60余吨,及大量包装材料、生产设备等物品。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玉等2018年以来多次从天津、河南等地购进生产原料和假冒调味品成品,并在未经产权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印制带有相关产品商标标识包装材料,假冒品牌调味品,销往山西、陕西等地数十家调料批发市场,涉案金额800余万元。该案是公安机关积极维护国内知名品牌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打击制售假劣调味品犯罪的典型案件。该案的侦破,有力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六、海南乐东公安机关破获艾比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制售假劣农药案
2020年1月,海南省乐东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制售假劣农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现场查获假冒伪劣成品农药肥料54种4800余箱、生产原料95吨以及大量包材等物品。经查,海南艾比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相关资质情况下,自2018年6月起非法组织生产和销售阿维菌素、苦参碱、虫酰肼等农药和肥料,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该案是公安机关全链条侦破的制售假劣农资重大典型案件。该案的侦破,切实保障了春耕生产有序进行,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药、放心肥。
七、广东佛山公安机关破获李某等制售假冒品牌净水器滤芯案
2019年9月,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侦破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净水器滤芯案件,一举抓获李某等85名犯罪嫌疑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9处,查封制假生产线9条,缴获假冒品牌滤芯成品4.5万支,假冒防伪商标标识2万余张,造假设备32台(套),活性炭等滤芯组装原材料10余吨,案值1.5亿元。经查,不法分子设立多处地下窝点,购置滤芯裸机、虑管、活性炭、外壳、防伪标贴等配件和材料,大肆组装生产假冒品牌净水器滤芯,利用网店和社交平台销售。该案是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假冒净水器滤芯领域侦破的抓获人数最多、案值最大的一起案件。案件的成功侦破,及时铲除了一个危害消费者用水安全的社会毒瘤,制止了大批假冒品牌滤芯流向市场,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饮水安全。
八、吉林长春公安机关破获王某等人制售假冒品牌汽车配件案
2019年8月,吉林省长春市公安机关经深入摸排、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制售假冒品牌汽车配件案,抓获王某等犯罪嫌疑人14名,在长春、杭州两地捣毁4处大型仓库,缴获假冒品牌刹车盘、刹车片、转向助力泵、保险杠、汽油滤清器、机油滤清器、空调滤芯、大灯等汽车配件700余种、10万余件,查扣模具、打印机等制假设备20余台,价值5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以开办“长春跃熔汽配有限公司”为掩护,在上述两地租用仓库,从广东、江苏等地大量购入散装汽车配件,购买造假模具和打印设备,自行印制假冒商标标识和外包装,大肆加工制造假冒品牌汽车配件。该案是公安机关对制售假冒品牌汽配实施源头打击的典型案例。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了汽配行业领域造假犯罪活动,有力维护了品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浙江温州公安机关破获周某等制售假冒品牌童装案
2019年12月,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冒品牌儿童服装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打掉假冒品牌童装生产、仓储、销售窝点18处,现场缴获假冒品牌儿童羽绒服等童装3万件,涉案金额42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2018年以来在山东设立地下工厂,伙同他人生产市场畅销品牌的等儿童服装,通过电商平台以正品价格的2-3折对外销售,至案发已累计销售各类假冒品牌童装50余万件。该案是公安机关在童装领域进行全链条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的重大典型案件。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了少年儿童身体健康。
十、江西上饶公安机关破获李某等制售假冒品牌水杯案
2019年11月,江西省上饶市横峰县公安局侦破一起制售假冒品牌水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缴获假冒品牌水杯成品、半成品28万余件,查扣8条流水生产线、各类制假模具9套,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2018年以来在浙江设立地下工厂生产假冒品牌塑料水杯、不锈钢保温杯,通过江西等地批发商在电商平台上进行兜售。本案中,不法分子以“开学促销”“清仓打折”等名义按正品价格的3至5折销售,日均产销假冒品牌水杯1000个左右,开学季前的高峰期可达2000-3000个。案件的成功侦破,有力打击了日用品行业造假犯罪,防范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