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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部分食品920批次抽检情况的通告

   2020-04-29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650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92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相关产品920批次,合格样品900批次(详见附件2),不合格样品20批次(详见附件3)。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东段明华海鲜店(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东段明华海鲜店)经营的中华鲟,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2.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高君鲜鱼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高君鲜鱼摊床)经营的鲫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3.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高君鲜鱼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高君鲜鱼摊床)经营的鲶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4.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天洋海鲜店(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天洋海鲜店)经营的金鳟鱼,孔雀石绿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5.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宣红强水产品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宣红强水产品摊床)经营的鲤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6.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张兰梅活鱼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张兰梅活鱼摊床)经营的鲫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7.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张兰梅活鱼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张兰梅活鱼摊床)经营的三道鳞(鲤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8.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周丽颖活鱼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周丽颖活鱼摊床)经营的嘎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9.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周丽颖活鱼摊床(被抽样单位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区中心大市场周丽颖活鱼摊床)经营的鲫鱼,地西泮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10.巴彦淖尔市洛沅纯净水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巴彦淖尔市洛沅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洛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1.昆区素云海鲜超市(被抽样单位名称:昆区素云海鲜超市)经营的回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包头市慧鑫实业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包头市慧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3.丰镇市御丰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内蒙古丰镇市御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胡麻油,溶剂残留量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4.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哲里木店(被抽样单位名称: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哲里木店)经营的无公害西芹,毒死蜱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5.乌兰浩特市陈丽梅菜店(被抽样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陈丽梅菜店)经营的菠菜,克百威(包括3-羟基克百威)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青岛海润农大检测有限公司。
 
  16.赛罕区小赵肉类经销部(被抽样单位名称:赛罕区小赵肉类经销部)经营的牛前肩肉,磺胺类(总量)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谱安信检测有限公司。
 
  17.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路分公司(被抽样单位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羊桥路分公司)经营的大料粉,铅(以Pb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8.呼和浩特市马勒情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呼和浩特市马勒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固体饮料(蒙古炭烧奶茶)(红枣味),大肠菌群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9.赤峰汇泽远中商贸有限公司宁城县隆畅超市(注销)(被抽样单位名称:赤峰汇泽远中商贸有限公司宁城县隆畅超市)经营的猪水油,酸价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20.海拉尔区甜蜜相约熟食店(被抽样单位名称:海拉尔区甜蜜相约熟食店)经营的大玛雅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内蒙古中谱安信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不合格产品情况的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涉及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追查来源、认真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20年7月22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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