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4类食品114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4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重庆市江津区先锋镇兴宇农贸市场袁素英销售的乌骨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重庆市两江新区民心佳园3区530号附16-17号康建银销售的、临沂大为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香葱味薄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三)重庆市渝北区王家街道海领(临空)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F-9毛红均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四)永川区庹玲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合肥光辉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吉利人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桔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城口县逸美超市销售的、湖南龙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香辣烤脖(香辣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黔江区小梅超市销售的、重庆尹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标称生产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