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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严”管出舌尖上的“安全味道”

   2020-05-29 陈瑞华、郭方立9800
  ——蕲春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先进材料
 
  蕲春有四张名片:医圣故里、教授名县、王府胜地、中国艾都,下辖15个乡镇办,总人口103万人,是名副其实的人口大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极其重要。近年来,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大力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先后成功创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湖北省质量强省示范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连续多年未发生IV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从战略高度严格党政同责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食品安全治理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十三五”规划,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成立15个乡镇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设立4个股室、18个基层监管所,形成从源头到舌尖的立体监管体系。二是压实四方责任。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蕲春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把“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要求更加具体化。建立绩效评价考核、责任追究和食品安全约谈等责任落实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聘请村级协管员578名、小组信息员5105名,将监管的“毛细血管”延伸到每个区域,织牢食品安全协管责任网络。严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全县5000余家食品行业行政相对人,签订《食品生产经营安全责任书》《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承诺书》,建立纸质、电子“双重档案”。通过压实四方责任,形成全过程监管。三是纳入目标考核。把食品安全纳入党政督查督办和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在县级表彰中新增食品安全工作表彰项目。每年组织对乡镇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绩效评价考核,占综合目标考核比重2分。对后两名或考核低于90分的乡镇办进行约谈,构筑起职责明晰、落实有力的全链条责任体系。
 
  二、用工程办法严实部门监管
 
  蕲春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食安委作用,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常态化开展“四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深入实施五大工程。一是实施学校粮油配送建设工程。为保障全县学生食用安全,投资3000万元建成蕲春县学校粮油配送中心,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标准化仓库4栋,库容量400万公斤,内设学校粮油配送管理办公室及质量检测中心。年加工收购销售粮食5000万公斤,拥有采购、配送车辆8台,具备粮食收购、加工、储运、销售、配送一条龙服务的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全程监督管理,随机抽查粮油产品质量和开展价格监督,确保学校使用的粮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价格合理。二是实施城区豆制品集中加工区建设工程。针对城区豆制品加工点分散、环境差、不便于监管的情况,先后投资680万元建设城区豆制品集中加工区,将原分散在城区内的28家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统一集中到加工区,实行原材料集中采购、生产过程专人监管,让城区20万居民吃上放心豆腐。三是实施机械化屠宰场建设工程。为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先后投资2000万元,按照国家三星级标准,建造占地6000余平方米的生猪和牛羊定点机械化屠宰场,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场,是黄冈市唯一配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生猪屠宰场。除主加工车间外,设有活猪(牛羊)存栏间、待宰间、急宰间,配有专门的检疫室、肉品检验室、消毒室、更衣室和同步检测线。四是实施小型餐饮示范建设工程。为彻底整治城区小餐饮业多、乱、脏的状况,结合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立餐饮业示范街,将原来占街、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和小餐饮点,集中到漕河一路、四路等集中点,实行归店经营,带动社会餐饮业“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60%以上。设立“卫生监督公示栏”公示评比结果,评出通俗易懂的“笑脸、平脸、苦脸”,并在当地媒体公开曝光,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消费。五是实施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工程。为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食用安全,投入3000万元建成鄂东第一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建筑面积1050平方米,建有农药、兽药、鱼药残留检测室,重金属等定量分析实验室、蔬菜农残检测中心化验室、土壤肥料检测的中心化验室、种子检测室等专业检测室,仪器设备74台套,具备食品质量从基地到餐桌全程检测能力,为保障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持续开展四项行动。一是开展关键时间节点整治行动。利用春节、中秋、国庆、中高考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专项检查,规范市场秩序,发布消费警示,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二是实施靶向整治行动。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坚持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等,强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2017-2019年,三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971人次,培训从业人员2615人次,整改隐患148个,约谈62人次。全县学校明厨亮灶建设累计158户,覆盖率100%。三是开展社会热点问题整治行动。针对保健食品等虚假宣传的问题,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索票索证制度,加强标签标识审查,累计查处违法案件6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针对农产品市场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持续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三年来累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265家次,检测蔬菜农残8743批次,合格率98%以上;检测水产品158批次,合格率100%;查处违法经营企业12家。
 
  三、取诚信手段严明主体责任
 
  通过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严格督促食品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建立追溯机制。出台《蕲春县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及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严格查验《产地证明》、检测报告,实施“一票通”,实现食用农产品来源可追溯。投入42.7万元在全市率先建成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省网正式对接运行,实现水产品全程可追溯。规范食品批发企业配送管理,建立配送车辆登记备案制度,登记备案食品送货车辆140台,实现食品运输可追溯。用诚信的食品追溯机制,为食品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二是开展诚信创建。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进企业活动,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宣传“处罚到人”和终身禁业的最严厉处罚规定,号召食品企业“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先后举办城区小餐饮、小副食店、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培训会180余次,通过分行业、高密度的专业培训学习,增强企业管理者食品安全意识,创建诚信生产经营主体4000余家。三是营造舆论氛围。通过主题活动、公众媒体、村村响广播等方式,累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132场次,编印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制作宣传牌(栏)2500余块,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民众质量满意度调查历年来保持在95%以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蕲春县市场监管局切实把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精神,主动担当部门监管责任,用“严”管出舌尖上的安全味道。
 
  (作者:陈瑞华、郭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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