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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出台“三农”高质量发展新举措

   2020-06-04 浙江农业信息网3330
  近日,象山县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三农”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提出六方面主要任务,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模范生中奋力争先创优,为加快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提供“三农”支撑。
 
  《意见》要求,构建富民强村长效机制,健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机制和集体经济长效增收机制,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县50%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以上。根据《意见》,象山县将着力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柑橘、梭子蟹、白鹅“双红一白”高效农业发展,实施农业品种优化工程、品质提升工程、品牌增效工程,开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为农村群众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和价值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吸引更多城市工商资本投资乡村产业。同时,加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加强乡村规划引领、深化美丽系列创建、发挥乡村集聚效能,创建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123个、美丽宜居示范村4个,完善强村赋能体制机制。
 
  《意见》还对深化农村综合集成改革提出要求,要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三农”投入机制改革、推动乡村人才制度改革,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和闲置资源盘活利用,健全乡村人才认定、引育和管理机制,力争新增各类人才3000人。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增强乡村治理能力、建设平安乡村、强化清廉村居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综合事业发展、加速乡村数字化建设,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
 
  为确保《意见》落地落实,还提出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要素保障,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等保障措施,让农村同步完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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