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6月4日从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大连市首个《餐饮服务单位公筷公勺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近日正式发布实施,对公筷公勺的材质、配置、使用、清洁消毒卫生以及宣传引导、应用推广等作出明确要求。
按照《规范》要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置符合要求、数量充裕的公筷公勺。公勺材质应符合GB4806.1要求,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公筷材质应符合GB4806.1要求,颜色宜为红色或类白色,且明显不同于自用筷,长度比自用筷长3厘米至4厘米。
针对使用要求,《规范》明确:服务人员应在顾客落座或菜品上桌后再摆放公用餐具,避免其因长时间摆放落入灰尘或被污染;应及时关注公用餐具使用情况,并及时更换;顾客提出分餐要求,应使用公筷公勺进行分餐;火锅、烤肉等在餐桌熟制的菜品,应提供“生料专用公筷公勺”;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使用公筷公勺。
另外,各餐饮服务单位在大堂、包厢醒目处张贴提倡公筷公勺使用内容的海报、标语等,用餐前,服务员(或宴会承办者)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