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夏季以来,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雨量充沛,野生蘑菇生长进入旺盛期,近期各地因误采误食野生蘑菇导致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而有毒蘑菇不易鉴别,食用有毒野生蘑菇中毒后没有特效疗法,病危病死风险率极大。为有效预防误食有毒蘑菇,根据《永州市食安办转发〈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湖南省东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野生蘑菇防控工作。
一、切实增强防控意识。本县域内有毒蘑菇种类繁多,中毒发生多集中在夏秋季,公众对有毒蘑菇普遍缺乏辨别知识和能力,一旦误采误食,发病急、无特效药物,病死率高,野生蘑菇中毒发病主要在农村家庭,对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危害极大。人民群众因为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死亡的事件,令人痛收,发人深省。因此,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和宣传工作,建立完善常态化的宣传预防、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机制,定期开展防控宣传工作,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减少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误食野生蘑菇中毒的关键环节,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全县要立即采取电视、网站、短信、微信、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村组)、进学校、进景区活动,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立体化宣传。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加强食品和食用农(林)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不得加工、经营有毒的野生蘑菇。要紧盯集体聚餐单位、农贸市场、景区市场、农村集市、农家乐和茶楼餐馆等重点场所,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加工野生蘑菇行为,严防有毒野生蘑菇流入餐桌。教育、民政、住建、交通、文旅等部门,要督促加强对学校和托幼儿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场所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严禁非法采购、加工、食用野生蘑菇。乡镇要依法组织开展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群众自办宴席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乡村厨师的教育培训,防止误食有毒野生蘑菇中毒事件的发生。严禁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城乡婚丧宴请等群体聚餐场所加工食用野生菌。要不定时对城乡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有毒野生菌和不能识别的野生菌现场进行销毁处理,严防有毒野生菌流入餐桌。要把学校“严禁加工使用野生菌” 纳入校园食品安全质量承诺管理,严防学生食用野生菌,凡是发现因食用野生蘑菇造成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治。卫生健康部门要编制常见毒蘑菇识别与中毒防治手册,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要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増强对蘑菇中毒的诊断、救治能力;要提前做好应急处置等预案准备工作旦发生此类事件,及时全力组织救治工作。县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疑似中毒事件,要参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力争把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并按照规定和程序第一时间报告。
五、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