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48条具体措施,将重点工作细化为85项具体任务,积极构筑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四梁八柱”。
据重庆市食药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措施》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贯穿于食品安全的全环节、全过程,明确了健全法规标准、产业基础、技术体系、责任体系、制度机制、社会共治、人才队伍、投入保障等8个方面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实施10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提出了11个方面48条具体措施,将重点工作细化为85项具体任务,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确保落实到位,积极构筑重庆食品安全工作的“四梁八柱”。
《措施》提出了多项符合重庆市情的创新举措。例如: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方面,提出净化产地环境,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把粮食收储关、食品生产加工关、流通销售关、餐饮服务关,提出到2020年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实施规范化管理。在基层基础方面,提出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为每个村(社区)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建设等。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提出建好用好“两个平台”,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和重要产品追溯市级平台。在科技创新方面,提出支持在3个市级检验检测机构建立博士后工作站,重点突破新型动植物疫病、辐照食品及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等工作。在智慧监管方面,提出加快建设“一平台一系统”,即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和智慧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落实党政同责方面,提出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在激励担当作为方面,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和尽职免责制度,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奖励。
《措施》要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率先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管理体系。生产经营者要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食品安全法规知识考试要达到合格标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依法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控制,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追溯负责,依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智能溯源基本覆盖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全市国家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品牌农产品等规模主体及其产品全面实现可追溯,农业农村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00%纳入追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