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6月15日下发通知,将立即组织开展进口水产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相关运输、仓储、销售等人员摸排、登记工作,对辖区内重点业态、高风险食品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检、监督检查和执法行动,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对经营进口水产品的市场、商场超市等交易场所的产品包装、外环境和相关人员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一旦出现核酸检测阳性结果,要立即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链条。
要严格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海关要做好进口商品风险监测工作,对来自高风险国家和地区的重点进口商品及其内外包装开展风险监测。要严格进口水产品准入管理,确保进口水产品来自经海关总署准入的国家、企业,并附有出口国官方出具的卫生证书。
通知要求,加强重点人员管控,对划定为重点地区的来(返)辽人员严格进行排查登记,落实14天集中隔离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加强对5月30日以来北京市新发地批发市场流出人员的追踪管理,对疑似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潜在风险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核酸检测阳性者及时隔离,坚决防止疫情蔓延。
要强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病例监测,提高病例发现的及时性和敏感性。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发热门诊必须对发热患者落实出示“健康码”、科学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核酸检测和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等五项措施。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严禁拒收发热患者。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于发热门诊患者异常增多时,要及时分析、评估和处置,并向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坚决杜绝医院聚集性疫情,落实院感防控全员培训制度,对医护、管理和后勤等不同岗位人员开展针对性培训。严格落实患者入院、陪护、探视的管理要求,对普通门急诊可疑人员、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全部开展核酸检测。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暗访,督促落实各项制度。
各地要加强对海鲜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扫码、登记、测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清运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对操作台面、电梯扶手、下水道、运输车辆等重点部位严格落实消毒消杀措施。
严格落实“保持清洁、生熟分开、完全煮熟、安全存放、材料安全”的食品安全规范要求。不生食海产品,对自身易携带致病菌的毛蚶、贝类等海产品,食用时一定要煮熟烧透,把住“病从口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