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全社会释放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一、东营市东营区一方酒店公司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食品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营区一方酒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酒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预包装食品,同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未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对涉案食品采取了强制措施,并责令该酒店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5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对该酒店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产品及违法所得,罚没款共计6.2万元。
二、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青岛川香园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执法工作时,发现该公司成品库内“香辣海白菜”成品包装内《合格证》虚假标注生产日期。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4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生产的“香辣海白菜”74箱,罚款6万元。
三、山东博奥思商贸有限公司伪造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经营医疗器械案。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通报,调查发现山东博奥思商贸有限公司使用伪造《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购买销售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医用激光光纤34根。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020年3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没款共计30.9万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