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任务,紧盯“规划、建设、入住、拆旧”抓进度,聚焦“教育、医疗、饮水安全”补短板,抓实“产业就业、社会治理、社区融入、文化传承”强后续,市、县、乡三级联动,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列入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33户21233人全部实现搬迁入住,177个集中安置点全部建成,旧房改造和复垦复绿达到预期目标。
科学规划选址“搬得出”。各地对安置点选址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按照“城乡统筹、布局优化、集约用地、规模适度”原则,以有利于搬迁群众可持续发展和稳定脱贫为基本前提,以有利于安置点建设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融合衔接为主要遵循,尽量选择资源优势突出、开发潜力大、产业基础好、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便利的地区进行选址。根据搬迁群众的意愿和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合理选择农村安置或城镇安置。引导搬迁群众逐步改变原有生产生活方式,通过土地流转、引进龙头企业、组建专业合作社、开展资产收益扶贫或进城到二三产业就业等方式,帮助他们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积极做好搬迁对象的思想工作,克服“故土难离”思想,打消群众对搬迁后的顾虑。
完善设施建设“稳得住”。各安置点结合实际统筹各类资源,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根据安置规模,合理配套完善便民服务站、村史室、红白理事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购物场所等。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配置学校、幼儿园,同步配套必要的教育设施和教学设备仪器。县(区)政府根据安置点规模和学生数量,对搬入地现有教育资源能够满足供给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做好入学工作;对搬入地现有教育资源存在缺口的,按照“调剂和补缺”并行原则,通过新建或改扩建校舍等方式满足就学需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综合服务半径、搬迁安置点规模等因素,统筹区域内医疗和公共服务资源,按照行业标准配套建设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迁出区和搬入地有关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搬迁群众保险登记、转移接续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
产业和就业扶持组织化“能致富”。采取“党组织+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发展模式,围绕市场需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做到县有主导产业、村有特色产业、户有致富门路,实现安置区产业全覆盖。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升搬迁群众就业能力,确保有培训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并掌握1项职业技能。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在安置点设立就业服务站,搭建劳动力服务平台,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对接,引导实现向经济活跃地区外出务工或就近就地就业,确保搬迁群众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至少1人就业。通过完善搬迁后期各类扶持政策,加强安置区管理,完善安置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提升搬迁群众内生动力,增进搬迁群众民生福祉,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