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要求,整治行动遵循“四个最严”要求,以“重典治乱、打建并举、规范提升”等为整治方向,以“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为整治重点,以“联动检查、综合执法、联合督导”等为整治手段。在非法生产经营方面重点整治: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 、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在欺诈和虚假宣传方面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在违法广告方面重点整治: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方案》明确,整治行动将严格按照建立机制、集中整治、指导推进、评估总结等行动步骤,进一步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形成条块结合、联合打击、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力争在2021年年底前有效净化保健食品市场,提高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消费市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