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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四个最严” 全力守护食药安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食品药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第五批)

   2020-07-07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770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件曝光,以敢于担当尽责、严格监管执法的实际行动,向全社会释放市场监管部门有案必查、查案必严的强烈信号。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意见》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第五批典型案例。
 
  一、威海市马长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白酒案。威海乳山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当事人马长全经营的仓库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的白酒。经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授权委托人现场鉴定,待售的白酒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020年5月,乳山市市场监管局对马长全做出行政处罚:没收侵犯牛栏山注册商标的白酒360瓶,罚没款8.05万元。
 
  二、德州市朱秀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当事人朱秀华在德州乐陵市农宅内,用工业松香加热的方式对生猪头、猪蹄进行脱毛,并将加工后的猪肉产品对外销售。乐陵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朱秀华有期徒刑六个月。2020年6月,乐陵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朱秀华做出行政处罚: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三、利津县博汇升食品中心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案。东营市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博汇升食品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食品中心经营的香酥花生仁外包装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构成了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的行为。2020年5月,利津县市场监管局对利津县博汇升食品中心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3.0036万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违法行为,请拨打当地12345热线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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