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30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蛋制品、糕点、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3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康可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可健黄精玛卡咖啡(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六合区家悦福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淮南白蓝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牛腩味蔴辣烫(方便粉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嘉兴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南京苏台合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南京市雨花台区岱善市场李功军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南京市雨花台区贾学芳禽蛋经营部销售的洋鸡蛋,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南京市雨花台区王洪瑞冷鲜肉店销售的标称华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后腿肉,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七、南京市高淳区赵伢业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黑鱼(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292 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