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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国抽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鲁市监通告〔2020〕54号)

   2020-07-29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7630
  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是莱芜市莱城区启广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豇豆,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410730151;青岛市丁家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刘克凤经营的豇豆,抽样单编号为PJ20000000410730222,现将该2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莱芜市莱城区启广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3月12日,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莱芜市莱城区启广蔬菜批发部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批次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4月9日,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批发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9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豇豆。
 
  (三)产品控制情况。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莱芜市莱城区启广蔬菜批发部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召回不合格产品。在召回期间,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豇豆。
 
  二、青岛市丁家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刘克凤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0年3月12日,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青岛市丁家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刘克凤经营的豇豆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该批次豇豆灭蝇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销售情况。2020年4月1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该经营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5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批次豇豆。
 
  (三)产品控制情况。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青岛市丁家庄蔬菜果品批发市场刘克凤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依法召回。在召回期间,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豇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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