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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0年第33期)

   2020-08-04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38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肉制品,饼干,豆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饮料,糕点11类食品87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6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2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32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饼干24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19批次,全部合格;食糖14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8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7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乳制品11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饮料5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5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3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吉林市佳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京福莹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冰沙绿豆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北京红达通顺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3.北京中仓苑双友小吃店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4.北京苏宁便利店有限公司朝阳青年路店经营的蜀鲜星选豇豆,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检验,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苏宁便利店有限公司朝阳青年路店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5.标称徐州市食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平谷分公司经营的姜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6.郭阿春(北京)水产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鳜鱼(桂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7.北京同禾道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8.北京盛鑫金年丰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9.南京拍拍蓝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的梭子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10.标称北京圣祥乳制品厂生产,北京吉庆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无糖酸牛奶(风味发酵乳),酵母、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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