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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个严格”做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020-08-14 中国食品网4690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达拉特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三个严格”做好处方药销售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分类管理工作。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类别和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禁止销售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营业场所内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陈列摆放、设置规范、醒目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专用标识及警示语、忠告语,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麻黄碱含量≥30mg的复方制剂按照处方药进行管理。
 
  二是严格销售管理工作。经营处方药的零售企业药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执业药师作为处方药审核人员。执业药师在营业时间内须在职在岗,且与许可或登记备案注册的人员一致。执业药师应挂牌上岗,严格审核处方,不得无故离岗,职业药师不在岗时,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挂牌告知购药者。注射剂、粉针剂、生物制品、抗生素类和特殊药品以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高风险药品必须凭处方销售,做到严格收集保存处方,对处方原件不能留存的,可以采取复印、扫描或拍照方式留存。对于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需长期用药的患者,可凭患者病历或处方复印件给予销售,但应建立慢性病病人长期用药档案,做好患者基本情况和购药记录等相关登记。
 
  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工作。对已经明确零售药店不得经营的药品,一旦发现违规经营,按《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现查中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时间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责,或未凭医师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将违规行为录入信用等级信息。(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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