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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

   2020-08-17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470
  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4大类食品11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8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标称陕西易福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标称西安和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标称彬州林森大自然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自然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山阳县客都购物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葚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葚皇贡+图形)牌葚皇贡桑葚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山阳县客都购物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葚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葚皇贡+图形)牌紫丹香露,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潼关县艾乐购生鲜超市销售的原味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桃心岛劳动东路超市销售的星火无味瓜籽,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镇安米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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