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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2020年第11期)

   2020-08-27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870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0、21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0年第20期)涉及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家特福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咔蛋糕(烘烤类糕点),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通告(2020年第21期)涉及淮安市涟水庄艳食品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传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赤豆冰棍,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对于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家特福购物中心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丹阳市阳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欧咔蛋糕(烘烤类糕点)的行为,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食品经营者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免予行政处罚。
 
  对于淮安市涟水庄艳食品店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标称连云港传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赤豆冰棍的行为,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调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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