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安青岛”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产地环境治理、农业投入品管控、粮食质量安全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乳制品和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示范引领等11项整治攻坚行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9%,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9.2%,均处于历史最高水平,未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突出“三安联动”
坚持从严执法
坚持把打击作为有力的监管,健全食安、农安、公安“三安联动”机制,对假冒伪劣、违禁超限、无证生产经营、农兽药超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累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127起,入库罚没款980.4万元,公安机关侦办刑事案件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人。将抽检作为执法的“眼睛”,全市完成食品定性定量检测4.3万批次,问题处置率100%。实施食品行政处罚、监督抽检信息批批公开,对食品安全重点违法案件一律进行媒体曝光,保持了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
突出“一老一少”
严守安全底线
将老人和孩子等重点人群作为重中之重,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开展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高标准完成1679家学校食堂、1677家托幼机构的开学核验,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周边1607家食品销售者,全部完成建档和风险分级管理。开展乳制品和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争取中央资金2000万元,提升中小牧场生产水平;加强生鲜乳质量监管,实现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监管全覆盖;坚持乳制品出厂批批检制度,确保生产销售的乳制品质量安全。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保健食品生产环节标签、说明书和委托生产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消费提示,继续开展“五进”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识假防骗能力。开展大宗食品检查,对粮油、肉制品、面制品、干制水产品等群众需求量大的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制定“茶叶、馒头、熟肉制品、植物油”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规范,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
突出“源头管控”
确保源头安全
开展产地环境治理,建立污染源企业清单,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整治,全市在产企业中未发现重金属超标情况。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建清零行动,全市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粪污处理设施配建,8000家养殖专业户90%完成配建。开展农业投入品管控行动,查办制售假劣农资违法案件109起,罚没款142万元,查获假劣农资9015公斤。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粮食质检体系建设,完成1830批次检测任务。扎实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组织企业“不见面”销售粮油1870余吨,实现销售收入2330余万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以蔬菜、水果、禽蛋、肉类为重点,严厉打击使用禁用农药、农残超标、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违法生产经营假兽药等违法行为。认真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市无害化处理猪11.5万头、家禽391万只。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养殖(育苗)生产者饲料库、药库、“三项记录”等的巡查检查力度。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抽检不合格进口食品74批,不合格肉类16批,均依法实施退运。打击非法渠道进口和走私行为,立案侦办食品农产品走私案件5起,案值2.1亿元。
突出“创新监管”
提升治理能力
率先探索“供青食品”标准体系,已试点研究发布《供青食品巴氏杀菌乳》等五类食品的标准。率先出台《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六率”闭环管理规范》,确保对不合格食品的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信息公开到位。率先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办法》,通过约谈、不良行为记分管理等柔性监管措施,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创新实施食品生产“靶向监管”,重点解决抽检不合格、舆情投诉多,长期存在、易反弹的食品安全问题。探索深化网络订餐“以网管网”模式,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降至0.1%以下。建设完善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大数据”管理。疫情期间,坚持问题导向,分门别类出台疫情期间食品生产八条措施、食品流通十条措施、网络餐饮八项措施,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进一步健全了具有青岛特色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