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抽检,我市有1批次食品不合格: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易维肉类经营部经营的猪肝,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我局对上述1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我局对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易维肉类经营部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经查实,上述涉案产品非当事人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易维肉类经营部所有,产品实际所有者为张某,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相关线索移送公安调查处理。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