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责任上肩。迅速召开“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安监站、工商所、电力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通力协作,联合行动,对我镇域内所有企业逐一排查。
二是全力排查,摸清情况。对照“散乱污”企业整治要求,对辖区内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同时建立“一企一档”,对相关资料梳理归档,做到全程留痕,有档可查。
三是坚决取缔,除根断源。对辖区内已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要求,采取了断水、断电强制措施,并下达了“三清”通知书,责令要求其按照规定的时间全部清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