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全县市场安全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绥阳县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防控、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专题调度,精心安排部署,组织各镇乡市场监管分局对全县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场所,深入开展“两节”前市场专项检查行动。
聚焦食品流通环节。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食品经营店、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围绕节日市场消费量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月饼、糕点及散装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隐患排查,严查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共检查超市副食经营店562家次,农贸市场1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7份,移交涉嫌违法线索6条。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抽检行动,抽检食品40批次,农产品150批次,其中月饼和糕点4批次,经检验1批次不合格。
强化餐饮服务环节。加大餐饮服务单位、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力度和频次,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结合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暗访,查看餐饮服务单位显着位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光盘行动”“文明用餐”等提示牌张贴情况,餐饮环节“小盘菜”“半份菜”“公勺公筷”餐前提醒等落实情况,加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宣传,引导广大餐饮单位和消费者积极参与,自觉抵制舌尖上的浪费。共检查景区11家,餐饮服务单位43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通过随机现场询问,大部分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执行情况较好,对员工进行了培训,推行了餐前点菜提醒、剩菜打包制度等制度。
加大药械安全检查。以药品经营企业、个体诊所、药品零售店为重点场所,以退烧、止咳、抗病毒等三类药品及防控药械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药品风险隐患排查,仔细检查药械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索要供货方资质及进货票据,是否做到进货查验,加大对中药饮片、特殊药品、抗病毒药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违规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购进渠道。
抓实特种设备监管。以充装单位、大型游乐设施、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电梯、自动扶梯、压力容器、锅炉、旅游观光车等为重点对象,着重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应急救援措施、维保记录内容是否齐全、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及隐患自查自纠,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共检查景区1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0余家,特种设备140余台,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移交涉嫌违法线索2条。
紧抓疫情防控落实。以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县城区大型超市、药品经营单位等人群聚集地为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检查,督促经营主体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场所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药品经营单位落实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等信息登记及报告制度。同时加强对特殊食品和冷链食品的监管,督促经营主体落实食品的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落实情况,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检查冷冻食品52家次,集体约谈县城区4家大型超市,组织冷冻食品经营者共13人集体座谈。配合疾控中心开展进口冷冻食品、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监测含有冷冻冷藏食品冷库和经营商铺13个,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以景区、超市为重点场所,粮油、肉类、禽、蛋、奶制品等重要民生商品为重点品种,严查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明码标价,是否存在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是否存在低标价高结算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宣传促销、哄抬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公示等违法行为。检查超市15家,农贸市场4个,旅游景点11个,检查中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在检查的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价格环境。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两节”期间,县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12315”、26362348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做到有诉必接,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严厉惩治消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保障“双节”期间消费安全。(作者: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