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根据有关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通告的工作要求,牛头山市场监管所及时部署,全面排查市场上存在的国家药监局通告的1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及12批次假冒化妆品。
此次排查突出检查重点,落实主体责任。以化妆品经营店、超市、美容美发店为主,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经营使用通告中所述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核查化妆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资质,检查在售化妆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大对供货商资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企业台账建立等重点环节的监管,
本次排查行动,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9家,出动执法人员12次,暂未发现存在销售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的行为。下一步,该所将继续加强对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化妆品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公众化妆品安全意识。(通讯员:曹鑫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