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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第十一期

   2020-12-21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74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产品36批次,合格率98.5%,检出了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糖精钠、苯醚甲环唑、大肠菌群、呋喃唑酮代谢物、腐霉利、镉(以Cd计)、酒精度、菌落总数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等问题(详情见附件)。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餐饮食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蓬莱市登州庆桂火锅店使用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登州渔码头食府使用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阿田大虾火锅店使用的盘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欣和食品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圣豪家纺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圣豪家纺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云程美馔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洪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市文龙喜家德餐饮中心(有限合伙)使用的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巴乡石锅鱼招金路店使用的大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巴乡石锅鱼招金路店使用的小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景行火锅店使用的小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景行火锅店使用的杯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景行火锅店使用的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一中分校食堂使用的筷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一中分校食堂使用的小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一中分校食堂使用的大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粮食加工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蓬莱市登州面香百胜面馆销售的自制面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福山区清洋君华水产品店销售的花盖蟹(海水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福山区燕子烧烤店销售的标称为恒达农贸市场购进的花盖蟹(海水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登州宝隆饭店销售的爬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登州宝隆饭店销售的梭子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海财水产店销售的爬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宁越海鲜店销售的爬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兴海市场薛文会海鲜摊销售的爬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兴海市场薛文会海鲜摊销售的皮皮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景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九田批发市场购进的赤甲红(海水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长岛县福润活海鲜店销售的海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长岛县济瀛香酒店销售的海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长岛麦得隆购物中心销售的爱媛38°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恒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招远市莲花商场销售的韭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谱安信(青岛)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龙口八店销售的金鲳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蔬菜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栖霞市管饱面食店销售的自制疙瘩咸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越品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五、酒类不合格项目类别:
 
  栖霞市人和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为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特质三鞭酒(配制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糕点不合格项目类别:
 
  烟台振华量贩超市有限公司高新区科技广场店销售的标称为东莞市食滋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酪风味月饼蛋黄椰奶味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烟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项目类别:
 
  海阳才高置业有限公司丽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海蜇头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同时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消费风险提示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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