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食安办和自治区食安委统一部署,自2016年5月,柳州、梧州、贵港、贺州、河池5个设区市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2017年9月,鹿寨、桂平、平南、南丹、武宣、合山等6个县(市)开展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各创建市、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确保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始终遵循“四个最严”的监管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加大经费投入,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综合治理,突出宣传引导,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共创共治,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广泛开展创建工作,探索积累了一批行之有效的经验。通过创建活动,各创建市、县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部门联动、协作配合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升。
根据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县)创建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在进行第三方调查群众满意度达到70%以上合格要求的基础上,自治区食安办和各市食安办分别对上述5个设区市和6个县(市)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了资料评审、暗访、现场检查和实地查访等验收评价工作。经检查验收和评价,上述各市、县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达到验收合格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监督,根据示范城市(县)创建管理办法,现将拟命名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自治区食安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19日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自治区食安办1008室
传真:0771—5870331
邮箱:gxsab2011@163.com
邮编:530022
附件: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县名单
一、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5个,按行政区划为序,下同)
柳州市、梧州市、贵港市、贺州市、河池市
二、拟命名的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6个)
鹿寨县、桂平市、平南县、南丹县、合山市、武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