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领导指示,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食品和进口冷链食品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时间安排
各专项检查组从12月30日开始分赴17个市州开展专项检查,1月8日前结束,1月11日前向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检查情况总结。具体时间安排由各组长单位掌握。
三、工作任务
(一)检查内容
1.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关于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做好2021年“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情况。
3.市县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管行业管安全”主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情况。
4.食品安全监管情况。突出“三个重点”:以肉制品、水产品、节令食品、传统食品和米面粮油等大宗消费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用餐供餐(配送)单位、农家乐、酒店和农村集体聚餐集中点、宗教活动场所等为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情况。
5.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双清零”“四全”“六专”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查阅工作部署情况(工作部署文件、会议纪要等),座谈了解工作推进情况;随机抽查至少1-2个县(市区)、2-3家企业、3-4个重点场所(含至少1个冷库)工作落实情况。
四、分组安排
专项检查人员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共分15个工作组,其中,天门、潜江、仙桃派出1个工作组检查;各组分别由处级干部任专项检查组长,由组长所在单位派出3-4名同志,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12月29日10时前将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每组派出1名同志参与检查。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定于12月29日10时在省市场监管局11楼会议室召开专项检查协调会议,会议主要明确检查分工、培训检查方法、提出具体要求。请各组联络员准时参会。
(二)检查阶段
各专项检查组按照分工安排和时间要求,由组长带领所属检查人员到达指定检查地。随机抽查名单由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办提供,各专项检查组随机抽取。有关保障工作由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办负责。待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检查组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办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三)总结阶段
各专项检查组要认真填写检查工作登记表,并以组为单位于2021年1月11日17时前将检查工作总结、问题清单和检查工作登记表报送省食品药品安全办。总结原则要简要谈成绩,重点讲问题,积极提建议;问题清单要具体、详细和精准。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元旦、春节临近,国家和地方“两会”也将陆续召开,各类食品消费活跃,食品安全风险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风险叠加,易形成新的社会风险。各成员单位和全体专项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此次专项检查。
(二)高标完成检查任务。各专项检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组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检查组要强化问题导向,严格工作标准,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切实查找食品安全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反馈并指导被检查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检查工作实效。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对发现的问题及问题线索,一律如实登记、及时汇总、及时汇报,严禁遮遮掩掩、隐瞒不报、徇私舞弊等。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将全程跟踪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在检查中履职不力、敷衍塞责、走过场或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