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0年食品安全主要工作成效
(一)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健全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市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六安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责任清单》,明确食品安全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同时,市委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县区党委巡察监督内容,进一步健全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二是精心研究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2020年1-7月份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明确将中央、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内容。市政府印发《六安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修订完善了《六安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召开市食安委第二次、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现场会。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食安委主任,实行食品安全领导“双主任制”,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分管负责同志多次调研和督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抓好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具体部署和要求;还专题听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汇报,对抓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要求。三是创新推动落实。充分发挥市食安委统一领导作用,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及时调整对县区政府2020年目标考核食品安全项分值,分值由2分调整升至4分,分值权重达2.67%(省考评分值权重为2%)。各县区均将食品安全单独纳入对乡镇政府目标考核范围,分值权重均在2%以上。积极发挥市食安委牵头协调作用,开展2020年六安市暨裕安区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初期,市食安办及时印发《关于禁止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紧急通知》,全面禁止集体聚餐,依托乡镇(街)食品安全“四员”,共劝停各类宴席4900余场、6.3万余桌。召开市食安办主任(扩大)会议,印发《六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联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办开展县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巩固提升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成果,在总结2017年以来全市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食安委今年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及其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在全省率先开展对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和“星级”分类管理。逐步建立“依标管理、创新引领、典型示范”的分类(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级)管理新模式,目前,建成乡镇(街)规范化食安办100个,村级食品安全宣传站1200个,聘用食品安全“四员”4021人。切实推进乡镇食安办智慧监管系统运用,不断提高其食品安全统筹协调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此项工作得到省食安办领导高度肯定,并在全省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业务培训会上交流。
(二)坚持重点管控,提升管理水平。细化落实《六安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印发《六安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关于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组织开展禽蛋安全专项整治,完成禽蛋监督抽检35批次。截至11月底,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005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8322家次,查处案件32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其中生猪违法屠宰相关案件6起,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3处,蛋禽养殖场户未按规定使用兽药和建立养殖档案案件7起,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案18起(蛋禽养殖场户4起),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桃子案1起。累计罚金达37.0896万元。10月下旬,河南省农业农村厅代表农业农村部来我市检查国家农安县和“利剑”行动,高度肯定我市工作开展情况。金寨、霍山对茶叶等食品开展“双替代”工程,获得农业农村部充分肯定。二是开展生产环节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规范提升行动,制定方案,召开推进会,完成20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提升,完成25家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率达100%。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对涉及10类食品的316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1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三是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结合“倍氨敏”“舒儿呔”、压片糖果、代用茶等固体饮料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特殊食品经营单位专区专柜经营集中承诺、张贴警示用语等活动,大力开展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截至12月中旬,全市已建成特殊食品经营专区专柜示范店160家,其中市级示范店31家,省级示范店10家。四是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认真落实全省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成立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以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等为重点品种,聚焦汛期灾后、端午节、中高考、学业水平考试、全国司法考试等重点时段,围绕长江禁捕等工作,全面开展整治。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6577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12248家次,排查风险隐患447个,责令整改378户,立案查处125起,结案106起,没收违法生产经营食品175公斤,取缔无证经营8户。五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认真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督查实施方案》,督促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并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市所辖县区开展现场督查。截至12月中旬,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47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5468家次,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418余项,查扣超过保质期、“三无”、腐败变质等不合格食品33.82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30份,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1家,查处违法案件14件。六是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规范治理行动。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回头看”专项检查,集中约谈西商、紫竹林和思源3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督促指导其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摸排建档,截至目前,全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建档率已达100%。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技能竞赛活动,并在省局竞赛决赛中荣获两个二等奖。七是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市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六安市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召开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推进会,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693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2326家次,发放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材料6593份,立案查处相关案件20起。八是推进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平台已于今年10月底建成,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归集和上传,进入试运行阶段。此项工作已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三)坚持示范引领,加强示范创建。一是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今年4月,叶集区成功创建第四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我市四县三区均成功创建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金寨县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二是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认真落实省食安委部署和要求,召开市食安委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全面部署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11月份,舒城县已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申报工作。三是开展食品安全“四项创建”工作。全面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出台《六安市2020年创建诚信示范小作坊、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实施方案》,召开创建食品生产小作坊集中示范区推进会暨培训会,推进全市小作坊创建工作。金寨县古碑镇、裕安区韩摆渡镇食品小作坊集中示范创建工作,得到省市场监管局肯定。各县区共创建餐饮质量安全街区16条、规范化农贸市场14个、放心肉菜示范超市9家、诚信示范小作坊70家、小作坊集中示范区2个。金安区万达广场餐饮街区被省市场监管局评定为2019年度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区。金寨县玉博园餐饮街区正争创“2020年度省级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四是开展食品安全民生工程信息化建设。大力实施农贸市场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建设,全市食品安全快检室“互联网+监管”已建成运行,有力提升快检室快速检测效能。积极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重点检测农药、兽药残留、“瘦肉精”等项目,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流向老百姓的“菜篮子”。五是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市、县两级投入2500余万元,建设覆盖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互联网+视频厨房”监管系统,目前,市级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海康汇聚平台,AI算法服务器)部署完成,11所市直学校视频改造及联网已全部完成。金寨县已实现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互联网+视频厨房”全覆盖,其他县区将在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全覆盖。六是开展文明餐桌创建。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结合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市食安办牵头协调,统筹推进全市文明餐桌创建工作。重点抓好文明餐桌、文明药房、文明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户创建。提升文明餐桌创建内涵,推进“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禁食野味,敬畏生命”、“文明健康,你我同行”活动深入开展,共张贴桌贴、桌卡、宣传画30000余份。
(四)坚持风险防范,提高监管效能。一是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今年以来,投入860万元购买专门仪器设备,有序推进食品检验参数扩项进程,新增涵盖米面粮油、酒类、茶叶类等检验参数155个,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强化农产品产地环节检测,在134个乡镇建设413套乡镇农产品安全快检系统,截至11月底,完成乡镇快检数据上传82206条,合格率99.9%。二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安全抽检。制订《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计划》,对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和鲜活水产品等25个细类食品100批进行抽检。加强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累计开展猪牛羊屠宰环节“瘦肉精”兽药残留监督抽检960批。完成涉及三文鱼、问题批次冻虾、巴西冻带鱼及冷冻猪肉等进口冷冻产品、包装等相关样本2646份,非进口冷冻产品5372份,冷冻产品外环境样本8347份,冷冻产品从业人员样本4807份,核酸检测全部阴性。三是及时下达并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市、县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时下达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4439批次(其中,省转移支付1098批、市本级4160批、县级9181批)。截至目前,省转移支付、市、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已全部完成。四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印发《2020年六安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全市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4457例,完成病原生物标本检测260份,检出11份阳性致病菌和18份诺如病毒。市农业农村局先后印发《六安市2020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计划》《六安市2020年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方案》,全市已完成食用农产品抽检3912批次。在开展年度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和专项监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开展监督抽查,依法对涉事养殖场进行了处罚。五是强化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强化高风险企业监管,对全市30000多家食品企业按规定频次实施风险检查,检查覆盖达100%。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妥善处置食品安全舆情事件15件。六是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查办案件力度。今年1-11月,全市共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616件,案件总值114.66万元,罚没款743.34万元,执法部门移送和公安机关侦办食品类刑事案件共15起,已破案1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8人,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18人。七是开展“长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重要批示精神,召开专门部署会议,制定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先后开展两次集中行动,对各县区组织了多次督查督办检查,各县区相继开展集中行动和专项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773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8933户次,张贴发放宣传资料13043份,监测网络电商平台769个次,查处涉及禁渔的相关违法案件12件,撤除店招、店牌2个。八是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为防范新冠肺炎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11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成立冷链食品监管组,印发《关于立即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企业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了“全覆盖、无遗漏”排查登记。严格实施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全面推广运用“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全市1074家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该平台注册登记,自2020年12月10日起,实行“首站赋码”管理,截至目前,录入进口冷链食品收货台账信息61条、约89000公斤。
(五)强化宣传引导,浓厚共治氛围。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打造《市场监管在行动》品牌宣传电视栏目,曝光违法违纪案件,宣传典型事迹,今年以来已播出11期,共播放17期,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普法和科普宣传计划,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市政府政风行风热线,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强化宣传,加大检查、抽检、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共发放宣传资料38000余份。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宣传诚信单位,曝光失信企业,倒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落实,保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召开社会监督员工作研讨会,充分发挥55名市场监督管理社会监督员的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加强与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和从业行为准则,搭建信息沟通与共享平台。四是强化培训引导。举办全市乡镇(街)食安办主任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协调能力和业务水平。五是畅通投诉渠道。发挥12315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平台作用,着力为人民群众答疑解忧。截至12月18日,全市共受理处置群众食品类投诉举报、咨询2584件,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食品安全工作依然面临较大压力。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监管力量不足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尽管加大了人员、经费等方面投入,但食品安全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特别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和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还有待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有待进一步浓厚。三是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需着力推进。食品行业中小企业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常识普遍有待提升,建立从农田到餐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多数企业无力承担,亟待建立统一的省级食品质量体系追溯电子平台。
三、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推进党政同责,健全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进一步夯实基层监管基础。按照《关于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建设及其分类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实施乡镇食安办星级评定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组织、制度、阵地建设,切实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筑牢食品安全监管网底,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坚守食品安全底线,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继续推行风险分级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四是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餐饮质量安全街区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诚信示范小作坊和小作坊集中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舒城县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五是进一步严惩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协调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制假售假直接入刑和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要求,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度震慑。
六是进一步推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切实强化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修改完善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和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提高群众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畅通12315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有奖举报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加强媒体对食品安全的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共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