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和元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等3家单位共1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现公布监督检查结果(附后),详细信息见中国兽药信息网“兽药GLP\GCP监督检查”专栏。
请各省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照兽药GCP要求开展兽药研究活动。
附件: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21年1月6日
附件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单位和试验项目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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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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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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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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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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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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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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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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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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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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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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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元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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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街1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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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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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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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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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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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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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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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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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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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类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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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类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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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沃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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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六路2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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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安全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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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有效性试验(兽用生物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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