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九田家烤肉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烤肉店后厨操作间内冰柜存放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查该产品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备,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采取强制措施。
经调查,至案发时该烤肉店共购进进口冷链食品284.72公斤,剩余16.15公斤,货值金额34716.12元。该烤肉店涉嫌违反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尉某某涉嫌违反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防疫措施的通告案
2020年12月28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砀山县朱楼镇梁寨行政村尉屯村尉某某经营的卤菜加工摊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原产地为美国的进口冷冻猪颈骨,经查该批产品未按规定没有进行报备。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进口冷冻猪颈骨予以封存在尉某某家冰柜里,并对现场拍摄已保存证据。
经调查,2020年12月28日早晨尉某某从商丘一物流配送车上接到原产地美国进口冷冻猪颈骨6箱,每箱15公斤,共计90公斤,货值金额2400元。
该卤菜加工摊点涉嫌违反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韩宫宴烤肉店涉嫌违反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防疫措施的通告案
2020年12月22日,宿州市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砀山县韩宫宴烤肉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烤肉店后厨操作间内冰柜存有美国科罗拉多州格里利市生产的去骨牛上肩胛脊底肉(牛板腱)、去骨牛胸腹肉(肥牛)。经查该批产品未按规定进行报备。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实施强制措施。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购进去骨牛上肩胛脊底肉(牛板腱)41.96公斤,110元/公斤,已使用23.96公斤,剩余18公斤;购进去骨牛胸腹肉(肥牛)255.72公斤,已使用145.72公斤,72元/公斤,剩余110公斤,货值金额23027.44元。
该烤肉店涉嫌违反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严格规范进口冷链食品购进销售贮存使用防疫措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单某涉嫌走私进口“牛副产品”案
2020年11月30日20时许,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曹村所会同埇桥区公安分区局曹村派出所查获一辆装载疑似进口冷冻食品的大型冷链车。当事人单某无法提供该批无中文标签的“牛副产品”的检疫检验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进货票据及供货商资质等证明材料等证明。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1月28日,通过“运满满”网络平台从惠州博罗县一个小镇的冷库装载上述冷冻的“牛副产品”,运往济南,该批进口冷冻的“牛副”产品10KG/箱的计375箱,20KG/箱的计1098箱,共计1473箱,总重25710KG,单价41元/KG。货值金额为1054110元。
当事人单某涉嫌走私进口“牛副产品”,且案值巨大。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宿州市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埇桥区郭某冷库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案
2020年12月25日埇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宿州市埇桥区郭某冷库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在该冷库内发现标注“MINISTERIODAAGRICULTURA”;BRAS IL.INSPECIONADO860S.I.F巴西产的牛肉制品。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产品的报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核酸证明及消毒证明。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进口冷链食品实施强制措施。
经调查,该批产品生产日期为:2020年5月20日,到期日期为:2022年5月18日,重量标注为23.810/箱,现场共计2箱,共计51.9kg。埇桥区郭某冷库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案件目前正在调查处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