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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期)

   2021-01-22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4330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00批次,涉及餐饮食品、水产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及糖果制品等食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3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华润万家超市有限公司苏州车坊店销售的标称东海县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椒盐味花生米(油炸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二、徐州悦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仙游县好日子食品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生产的海带干(干制水产品),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盐城市大丰区唐延龙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盐城市亭湖区瑞之丰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大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苏惠生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坚果烘焙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六、盐城市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台南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宿迁市洋河镇经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瓷酒(吉祥如意),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七、盐城市东台新合作商贸连锁有限公司台南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宿迁市洋粮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经典貴賓(龍鳯喜宴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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