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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快推进贵州白酒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3-05-06 中国食品网中食网2610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白酒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贵州省“十二五”白酒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研究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3〕21号)的要求,2013年4月1日,省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加快贵州白酒产业发展的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全省白酒产业的发展。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4月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和全省白酒产业发展大会精神,推进贵州白酒产业发展,根据《贵州省“十二五”白酒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研究全省白酒产业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3〕21号)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职能,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发展白酒产业的重要意义

  白酒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解决群众就业,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我省坚持发展以名优白酒为主的产业发展战略和名牌带动战略,全省酱香型酒产业发展集群优势突出,其他各类香型白酒竞争优势日益显现,“茅台”等一批名优白酒商标影响力不断增强,贵州白酒整体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白酒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与其他省市相比,我省白酒产业总体上还存在量小力弱、发展偏慢等差距,为此,工商部门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白酒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提升我省白酒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进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号文件精神,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解放思想、创新模式、打造品牌,发挥工商职能,更新服务理念,把帮助白酒产业发展作为重要工作,全方位支持白酒产业的发展。

  三、重点工作

  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使白酒发展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商的职能作用,推动白酒产业资产重组;坚持实施商标战略与打造优质基酒基地相结合,发挥酒类驰名、著名商标的引领作用,做大做强现有名优商标,发展新兴商标品牌;坚持发展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积极引导白酒产业发展,又要坚决打击制售假冒贵州名优酒的侵权行为,维护贵州白酒的良好声誉。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推动商标战略实施,促进白酒产业发展

  一是加大商标宣传力度,增强我省白酒企业商标的知名度,提高白酒产业商标的品牌价值。以中国(贵州)酒类博览会为重点,鼓励贵州白酒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展会,加大宣传投入,通过投放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宣传我省白酒企业和名优白酒商标,塑造贵州白酒形象,提升我省白酒全国市场的影响力。

  二是打造一批白酒特色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将我省商标战略与白酒产业政策、产业结构升级战略相结合,优先扶持白酒产业实施商标战略。我省白酒酱香、浓香、董香、兼香、米香、清香等香型都比较完备,而且各种香型在历史上都曾经涌现出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要充分挖掘现有的香型商标的资源,在省内各个优势香型白酒尤其是酱香型白酒中实行驰名、著名商标阶梯式培育,力争能够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

  三是培育注册我省白酒地理标志商标。积极开展“仁怀酱香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报工作,加快各个层次的商标建设,利用重点企业、重点商标品牌的集聚效应与扩散效应推进产业延伸,努力形成“酱浓并举、兼有其他”和高中低档产品并举、大中小企业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提升贵州白酒商标的整体竞争力。

  四是指导白酒企业盘活商标资源。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扩大经营规模。

  (二)积极支持各类白酒示范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等的建设工作

  充分发挥贵州酿酒独特的环境、资源优势,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条件,广泛吸引省内外白酒生产经营资本向我省白酒工业园区聚集,实现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各类白酒示范产业基地、工业园区等的服务力度。

  一是凡经省政府批准的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所在地工商局全程跟踪服务,按照“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全程服务”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二是对在经济开发区和产业园区申办企业,凡要件具备的,所在地工商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并发放营业执照;暂不具备要件的,可根据所在地政府、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主管机关集体研究的意见及时办理。

  三是在县域各类园区投资设立企业,允许以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的集中或合用的办公区作为企业住所登记。

  (三)积极支持各酒类企业优化组合

  一是支持白酒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部门要提前介入,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要当场核准企业名称,尽快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于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要当场指导和帮助企业完善改制方案和登记申请材料,尽快办结。

  二是做好企业合并分立登记工作,支持白酒企业兼并重组,整合现有资源。全省各级各地工商注册登记部门要积极指导各白酒类企业依法有序实施重组登记,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支持各白酒类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及时为重组企业办理合并分立登记、隶属关系变更登记,支持重组企业多项变更登记同时办理等,积极为企业兼并重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是做好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为白酒类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服务。

  (四)强化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白酒市场秩序

  把酒类产品市场监管和日常市场巡查有机结合起来,以酒类专营店、批发市场等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严格督促酒类经营单位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索证索票等制度。重点查处货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全的白酒等酒类制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种违法行为,打击在白酒交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清理整治各种“特供”、“内供酒”、“招待”、“接待”酒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仿冒、侵权等酒类制品违法行为,建立诚信有序的白酒市场秩序。

  (五)完善白酒保护机制,营造良好的白酒发展环境

  一是建立完善白酒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现和举报机制。进一步发挥“12315”消费者申(投)诉的作用,搜集制售假冒贵州名优酒和仿冒名优酒商标、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线索。

  二是建立完善白酒保护协作机制。建立工商部门与知识产权、质量技术监督、海关等部门的联系配合机制,完善各项协作制度,形成统一协调的行政保护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协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涉嫌白酒犯罪案件和白酒侵权违法案件的双向移送工作,严厉打击白酒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加大白酒行政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侵权的源头,按照疏堵结合、惩防并举的原则,严厉打击假冒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护白酒产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白酒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影响大的白酒侵权行为。创新日常监管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将白酒市场监管执法信息、白酒企业的商标注册信息等纳入我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

  四是建立完善企业维权机制。主动与我省名优白酒生产、销售企业联系,做好省外打假维权工作。全省各级工商机关,要经常深入酒类经营企业了解情况,及时发现涉及我省名优白酒的重特大跨省(区、市)假冒、仿冒、侵犯商业秘密、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利用西南五省(区、市)竞争执法协作机制快速反应,重点保护;涉及其它省(区、市)内发生的侵犯我省名优白酒的侵权案件,按规定及时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积极争取适时组织全国性或区域性专项保护行动,维护好我省名优白酒的品牌声誉,努力提升贵州白酒的市场竞争力。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白酒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工商部门要把加快白酒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并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合力。各级工商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加强与公安、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的协作,互通信息,依法打击各种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本地白酒产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信息通报。各级工商部门推进白酒产业工作中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省局,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四)深入调研,及时总结。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入调查本地白酒产业状况,摸清底数,积累资料,将调查情况汇总成文,并将工商部门推动白酒产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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