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农村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和消除当前农村食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夯实责任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一、周密安排部署,压实监管责任
按照上级工作方案要求,市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周密部署,1月25日联合市公安局、农业局、商务局和供销社制定了《咸宁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1月28日我局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部署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二、全面覆盖排查,强化过程管控
紧紧围绕农村日常食品消费特点,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打击力度,严查违法违规
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2月8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85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274户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2081户次,检查餐饮服务主体1108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05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11个次,组织监督抽检428批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主体1户;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2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70.1公斤,货值0.1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金额0.2万元,完成限期整改的市场6个。
四、加强监督抽检,排除风险隐患
加强两节期间农村食品抽检。抽检区域主要集中在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区域,重点抽检肉、水产品、鲜果蔬、豆制品、米、面、油、白酒、糕点、炒货等关注高、社会影响大的节令食品。本次共组织监督抽检428批次,其中不合格11批次,已完成核查处置9批次。
五、开展实地调查,做好治理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对农村市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检查,重新审查了主体资格,检查了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行为,对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经营行为予以查处,对经营条件不达标的食品经营主体进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共对4780户农村地区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进行审核复查工作,相关问题整改到位的经营主体数量59个。
六、聚焦社会共治,加大宣传力度
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00人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38次,广泛宣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警示信息、整治措施及成果,引导农村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2个,开展规范化建设的农村食品经营店20个,有效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下一步,市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大排查、大追查、大收缴,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严打重惩、打出声威、形成震慑、营造氛围,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营秩序。对农村所有重点生产经营主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培训,提高自律自管能力,同时对食品消费者开展食品安全及消费知识培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