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季学期开学之际,为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盐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能源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对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绥阳县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材配送中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对学校食堂食用盐的采购渠道是否规范安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采购的食用盐是否符合碘含量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要求学校食堂严禁采购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用盐和散装盐,严防不合格食盐流入学校食堂。
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食盐经营单位34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件,扣押封存来源不明食盐16吨,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