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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盟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领域典型案例

   2021-03-18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3720
  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畅通消费”,阿盟市场监管局、阿盟消协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陆续发布我盟涉及预付费、食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价格等领域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
 
  典型案例
 
  案例简情:消费者在阿左旗某超市购买一罐茶叶,打开后发现茶叶中有小虫子,但茶叶尚在保质期内,要求赔偿。
 
  调解过程: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藏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经工作人员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共计200元。
 
  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一、注意看经营者是否有营业执照,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二、关注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比如食品外包装是否注明了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配料表、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
 
  三、注意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失效日期,注意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四、看产品标签,注意区分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食品所迷惑。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注意有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蝇防尘设施。
 
  七、看食品价格,注意同类同种食品的市场比价,理性购买“打折”、“低价”、“促销”食品。
 
  八、购买肉制品、腌腊制品最好到规范的市场、“放心店”购买,慎购游商(无固定营业场所、推车销售)销售的食品。
 
  九、妥善保管好购物凭据及相关依据,以便发生消费争议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
 
  ☆ 来 源:盟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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