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辖区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20余家广告相关企业,召开广告业务培训会。
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广告监管工作及《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条文进行详细讲解。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医疗教育、金融投资等领域,以及近期频发广告违法行为的房地产等领域作了重点讲解。要求参训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广告主主体责任及广告经营、发布者的审核义务,针对法律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广告违法行为的发生。
同时对禁止发布“野生鱼”广告进行再次强调,要求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严禁发布“野生鱼”等广告字样。
通过培训,进一步强化行业对广告设计、发布的认识,全面提升行业守法意识,营造清朗文明的广告环境。
(作者: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