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区域协作,发挥区域特色,联合开展了异地异店退换货、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等活动,不断提升消费体验、提振消费信心,共同打响“满意消费长三角品牌”。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公布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
长三角地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统关实业有限公司违法经营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勇王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当有奖销售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定丁实业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徐州绿荫居家日用旗舰店(天猫网店)哄抬口罩价格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聚家亲旗舰店(天猫网店)虚构用户评价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吴某微信朋友圈销售假冒“GUCCI”女包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陈某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衢州万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定海区禹泰珠宝店侵犯消费者权益案(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长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和以格式条款方式排除消费者权利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山市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点睛教育培训学校非法收集个人信息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常州聚家亲旗舰店(天猫网店)虚构用户评价案
案情简介
2020年1月28日起,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市场当事人原在天猫平台开设店铺经营销售野生动物(持有林业部门的许可文件),后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三部委《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的要求,停止野生动物交易,并于2020年03月20日前后分别在原野猪肉和原绿头鸭的网址链接上面直接修改图片等信息内容,售卖黑猪肉和散养土鸭。在天猫平台的协助下查明,截至2020年4月9日,当事人共销售一笔黑猪肉,与637条用户评价严重不符;截至2020年4月27日,当事人共销售散养土鸭63笔,与740条评价严重不符。当事人利用之前销售产品的用户评价和商品评分进行宣传和推广新上架产品,构成了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2020年9月,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点评
本案当事人将已下架的商品通过修改图片、品名等商品信息,重新上架销售新商品,并将已下架商品的用户评价套用至新商品上,既欺骗误导了消费者,又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最终受到处罚。
黄山市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7日,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安排执法人员对屯溪区重庆莽子火锅店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火锅底料再次加工制作成底料,供消费者食用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扣押了5桶火锅底料及过滤器等相关物品,责令火锅店暂停营业,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9月28日,屯溪区检察院以陈某晶等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案例点评
本案当事人使用废弃油脂制作火锅底料,牟取暴利,严重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此类案件一般隐蔽性强、发现困难。市场监管部门采取突击检查、深入调查的方式,快速查明事实,固定证据。利用“行刑衔接”机制,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