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聚焦社会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突出互联网等重点媒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拳出击,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形成有力震慑、提高社会公众识假防骗能力,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2021年第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件如下:
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加盟招商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店内宣传的曾获荣誉、合作伙伴、公司简介等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其官网招商页面和宣传画册中均无风险提示字样。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2021年2月,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70000元。
南京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虚假长江鱼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酒店菜单发布广告宣传“长江河虾”、“长江桂鱼”,经查,上述商品并非长江水产,均为人工养殖。
处理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所指行为。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2021年1月,南京市鼓楼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34500元。
广告宣传需合规
自以为吸睛的“好”广告
说不定已经触碰到法律的底线
诚信才是最好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