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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变拖清零主动仗 重庆农业执法在行动

   2021-04-20 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4140
   2021年是重庆市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的开局之年。开局就是决战,全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依据职责、迎难而上、主动担当、较真碰硬、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变拖清零工作,打响了全市变拖清零主动仗,实现开局良好。
 
  一、抓好宣传引导,确保变拖清零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全市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切实强化宣传引导力度,将农机执法宣传和变拖清零宣传“同步进行、深度融合”,开展了变拖清零专项行动“大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政策宣传告示、传单,制作悬挂宣传横幅、标语,推送短信提示,面对面宣讲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到“宣传动员到乡镇、清零告示到村社、安全警示到个人”,广泛宣传事故教训、变拖违法危害和报废补贴政策,动员群众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搭乘变型拖拉机,配合并支持变拖清零行动。“变拖不清零,我们不安宁”的理念得到广大变拖机主和群众的普遍认同。九龙坡区执法支队印制了变拖清零相关的挂历、海报、宣传画册、雨伞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分发给辖区内市民,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展板78个,引导变拖车主平稳、渐进、有序退出市场,并拿出3万元专项经费拍摄全区农机安全警示纪录片。江北区、开州区执法支队充分发挥融媒体力量,让变拖清零宣传上了电视、进了网络、入了人心。
 
  二、运用信息支撑,完成变拖清零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针对变拖信息收集难、不共享,无法对外籍变拖进行源头管理的实际,由市总队四支队牵头,联合山东科大公司在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平台中开发了全市变型拖拉机信息管理系统功能模块,录入全市渝籍和外籍变型拖拉机信息基础数据,合力推进全市变型拖拉机信息动态管理,计划警农信息互通共享,实现变型拖拉机基础信息、甄别结果、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信息互联互通,为打赢变拖清零主动仗提供强大的信息支撑。武隆区、潼南区执法支队按照“见人、见车、见证”原则,进村入户开展存量统计和注销报废核实工作。渝北区执法支队落实专人,对照本辖区变型拖拉机统计台账进行核对修改,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完整无缺。北碚区、万州区、巫溪县、奉节县等区县农业执法支队对重复变拖信息进行了反复确认,确保进入系统的信息准确无误。渝北、九龙坡、长寿等区县执法支队认真落实主业主责,积极开展跨省市变拖号牌甄别工作,外籍变拖牌证甄别率已达到100%,信息甄别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三、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变拖清零领域全覆盖无死角 
 
  全市认真总结2017年以来变拖整治的经验教训,创新方法、主动出击,采取“宣传教育引导退出一批、财政补贴鼓励报废一批、强力执法打击取缔一批、依法依规公告注销一批”等“四个一批”的方式,大力推进渝籍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注销)工作,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将辖区内的外籍变型拖拉机纳入清零的省市,对变拖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进行彻底消除、彻底整治。市区(县)两级上下联动,创新工作方法力争实现变拖清零领域全覆盖无死角。九龙坡区执法支队每季度召开农机安全形势分析会,邀请市农业农村委、市总队相关人员前往授课指导,把变拖清零的具体方法传导到镇(街)一级,镇(街)作用发挥明显。黔江区将清零工作纳入安委会考核,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亲自安排部署,对假牌假证变型拖拉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一季度共收缴假牌50余副,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区变型拖拉机存量减幅较快。江北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打击区内变拖违法行为,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目前全区仅存1台,年内有望提前实现清零。丰都县、忠县执法支队每季度下发清零进度通报,讲评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镇落实属地责任。涪陵区以政府办名义下发清零方案明确到2022年6月完成清零任务,区执法支队动员机主对已收缴号牌的变拖进行切割处置,形成了清零全程闭环,终端不留隐患。九龙坡区执法支队联合大渡口区执法支队、交巡警大队在两区交界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让游离在监管盲区的变拖无处藏身。
 
  四、强力执法打击,形成变拖清零联合执法新局面 
 
  今年以来,市总队计划在开展“春雷”、“利剑”、“清源”、“红牌”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都将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变拖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内容,加速清理全市变拖存量。各级执法人员加强了农田、场院执法巡查,清理了一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无主车,严厉查处了一批变拖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使用假牌假证或失效拖拉机号牌等行为,以高压严管的态势推动变拖清零任务完成。市总队四支队以打击变拖假牌假证为突破口,提前收集信息,在主城区垃圾转运站全员出动、蹲守取证,推动立案查处了一批变拖假牌假证案件。长寿区执法支队与公安部门配合紧密,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和交巡警作用,以文件形式明确每季度联合执法次数不少于10次,实现联合执法常态化,对持假牌假证拒不主动配合上交的机主,移送公安机关扣留该车辆,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打击变拖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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