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在2020年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被评为A级,评议考核成绩连年位居前列,受到国务院食安委表扬。这是山东省人民政府自2013以来,连续第七年荣获国家食品安全评议考核A级等次。
2020年,山东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要求,坚决扛起食品安全政治责任,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十三五”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整体合格率均在98%以上,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
2020年,山东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11项食品安全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应评尽评,建立全省网络订餐监测平台。学校食堂“明厨亮灶”、量化分级良好以上、季度检查覆盖率均达到100%。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率先实现全省所有获证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建立起基于风险管控的精准监管机制。深化“食安山东”建设,率先公布实施《“食安山东”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全域推进食品安全市县创建,13个市、78个县(市、区)创成省级及以上食品安全市县。率先制定实施《关于在食品药品执法办案中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2020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29677件,罚没款4.78亿元;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满意率99.25%、较2019年提高9.75%。
2021年,山东省将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加快建设食品安全放心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 周年。